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形象建设,认真解决法院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体工作人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环境进一步优化,审判效率进一步提高,树立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法院新形象,近日,华容法院制订出台了《加强司法作风形象建设的十项规定》。
一是全院干警必须严格遵守县委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六条禁令”:严禁上班迟到早退、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严禁上班时间在宾馆茶楼商量工作、喝茶聊天、打牌娱乐;严禁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用公款参与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举办或参与违规人情宴请;严禁公车私驾、公车私用。
二是严明会纪会风。开会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凡是业务性会议全体与会人员必须作好记录;不准在会场内打手机、发信息、交头接耳。
三是严格办公秩序,院里将随时督查,将督查情况除全院通报外,并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各单位必须及时、如实填写去向牌;严禁上班时间溜岗、串岗;全体干警讲究环境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脏物,要保持办公室内地面清洁、什物整齐、窗明几净;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
四是要认真、热情、耐心、负责地接待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做到接待热心、待人诚心、解释耐心、服务贴心、工作细心、处事公心。
五是着装规范。开庭时法官着法袍,书记员作正装,佩戴大法徽,正确使用法槌;执行公务活动必须着装,佩戴小法徽;使用语言规范、准确、文明。
六是法官及书记员应当带头遵守法庭注意事项,不得随意走动、接打电话、嚼槟榔、抽烟等。
七是法官必须准时出庭、主持调解和接待当事人。法官在开庭、调解、接待当事人、会议发言、外出调查、执行等公务活动中,应当使用法律用语和规范用语,说话合情入理,避免情绪冲动,不得与当事人争吵。
八是法官言行举止应保持应有的庄重,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慎重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洁的印象。
九是对法官预约接待、合议庭人员开庭迟到,经当事人投诉并核实的,按绩效考核应扣分值双倍扣分。
十是严格督查奖惩。实行院领导值班周制度,由院领导对全院工作人员的司法作风形象随时进行抽查,监察室负责统计,每月对全院工作人员的司法作风情况作出书面通报,并按院相关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