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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湘潭法官自杀事件”看如何给自己减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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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黎新德  发布时间:2010-04-16 10:39:35 打印 字号: | |
  18日上午9时许,当同事打开刘立明租住屋的房门时,却发现刘已自杀身亡。刘留下了一封遗书,最后几行写道:“工作压力大,很累,不如死了算了,再见!”刘年仅38岁,系湘潭市某法院公务员,租住在湘潭市岳塘区五里堆街道金耐村。(2010年03月20日 红网-潇湘晨报)

  在很多人看来,法官是一个崇高的、圣神的职业,特别在电视上看到更是高高在上。为什么他要自杀呢?从他的遗书来分析,工作繁多、压力之大、待遇之低、责任之重,才导致悲局的发生。

  我们不过多的究其原因,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现实问题。可我们不能够坐视,至少我们可以积极寻找怎样为自己减压的有效途径。释放心理压力,成为当今法官必备的“功课”。如何为自己“减压”呢?

  首先,要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一个真正心理健康的人应达到以下标准:一、身体、智力、情绪十分调和;二、适应环境,人际关系和谐;三、具有幸福感;四、能发挥自己的能力,过有效率的生活;五、情绪智力正常及情感坚毅勇敢。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是要想成为一名合格法官的前提。倘若在工作中情绪喜怒无常,会让同事、当事人甚至是亲人感到无所适从,从而影响工作效率以及家庭、社会关系。

  其次,要有积极应变的心理能力。一是要正确看待自我,别把自己“太当一回事”。 心理自我与现实自我通常存在落差。当自己发现心理自我明显高于现实自我时,应适当降低心理自我的设计标准,使之更加接近现实,使自己目标实现才能够水到渠成。二是正确处理“个体与社会交往的矛盾”。作为法官,要求的是慎独,但绝不是完全孤独。良好的人际交往,正确的沟通交流,正是克服孤独的良方。三是正确处理“自卑与自负的矛盾”。过分自卑,只会让人缺乏自信心,工作面前畏手畏脚,困难面前退退缩缩。过分自负却容易自以为,目空一切,轻而易举错过了别人的帮助和关心,事业也会止步不前。既要自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又要懂得“三人同行 必有我师”的道理。

  第三,要有良好的心态。工作、生活中不尽人意的事情时有发生,如果让不良的心态长时间占据自己的大脑思维空间,不及时予以化解,就可能会直接牵连工作的心态。要常看到自己的成功之处,知足常乐。凡是都往好处想,多回忆愉快的事,给自己开心的快感。周末适当的放松,钓钓鱼,组织一下旅游,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把自己心态调整到最佳时刻,以迎接新的工作到来。

  逝者已逝,生着就得该为自己做点什么。。。。。
来源:汨罗法院
责任编辑: 黎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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