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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院民一庭荣获市直机关创建基层党建示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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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办宣  发布时间:2010-04-19 09:57:15 打印 字号: | |
  4月19日,岳阳中院民一庭荣获“2009年度市直机关创建基层党建示范单位”称号。该庭现有工作人员14人,审判员12人,书记员2人,其中党员10人,占总人数的71.4%。2000年以来,该庭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教育,积极开展“创建基层党建先进单位”活动,成绩显著,多次受到中院党组表彰,先后两次被评为“先进支部”,有10余人次被评为本单位优秀共产党员,邵莉茜同志被评为市直“优秀共产党员”。

  一是创新工作思路,开辟基层党建新模式。该庭作为机关内设单位的支部,人员少,在组织领导、经费开支上缺少独立性,开展活动困难。该庭改变过去单纯学文件、写汇报、搞讨论的模式,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法,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搞活。首先是在支部下分小组,结合法官绩效考核,开展小组竞赛;其次开活民主生活会,把党员拉到基层法庭、扶贫点,针对实际问题谈看法;其三是把集中讨论变为个别谈心,书记与党员谈,党员与党员谈,杜绝过去讨论走形式的状况。

  二是制定规章制度,实行组织监督新方式。该庭在院机关率先倡导公示党员监督牌,向当事人公示党员姓名、岗位职责、法官职业要求、党员作风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发挥党员在审判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同时每周例会后召开支部生活会,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组织监督时刻不放松。

   三是结合业务工作,发挥支部堡垒新作用。法官是一项神圣的职业,在社会转型时期,又是一项高风险职业,该庭结合职业教育抓支部,在绩效档案中增加了《廉政档案》,由支部考核,设立廉政保证金,由支部监督。充分发挥支部在规范法规行为,保证公正司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法办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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