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精心调解,让我建房的打算终能如愿。”一位村民握住法官的手,连声道谢。这是4月19日在平江县人民法院安定法庭出现的一幕。
2009年6月,村民余某打算在李某住宅旁边背靠山丘建房,经村组同意,办理占用林地面积审批手续后,请来挖土机准备平整住宅基地。李某认为挖土机作业可能会造成自家屋后山土滑塌,因此对余某平整地基行为进行阻挠。双方因此引发纠纷,后经镇司法所和村委会出面调解,达成协议,但却因未及时沟通,双方亲属产生误会,矛盾逐渐升级,余某因此一直无法完成自己建房心愿。
平江县人民法院安定法庭受理余某起诉后,发现案情虽不复杂,但余某建房未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手续,李某强行阻挠他人施工,支持哪一方都无法律依据。但矛盾又必须及时化解,于是深入村组调查,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4月19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愿意各让一步,余某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给李某家庭出入使用,李某将自己住宅后山及侧面泥土挖出,双方持调解协议至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