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汨罗法院多措并举,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为汨罗工业园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十二万余元,受到园区领导和企业的好评。
2008年9月,被执行人郭某向申请人汨罗工业园区某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提供废铜一车,申请人多付了货款十二万余元,但被执行人郭某拒不返还。该院依法下达执行通知后,期满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收到财产报告令亦不报告。执行法官获悉郭某在深圳经商,三下深圳查得被执行人另开办一家企业,个人及该企业均在金融机构有存款,则依法采取扣留、提取强制措施,此案顺利执行终结,有效促园区企业盘活资金,维护了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