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的平江,山青水秀,杜鹃怒放,兰花吐芳。22日上午,针对被告行动不便的情况,平江县人民法院长寿法庭审判员付海燕、书记员慕凤来到距法庭20多里的木金乡保全村,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经法官当庭耐心细致的调解, 原告余某与被告方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补偿被告20000元并当庭兑现,原告承诺保证被告今后的生活来源由其负责,双方就此和平分手,案件处理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2008年以来,该院把开展巡回审判活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针对当事人行动不便的赡养、抚养、赔偿、离婚案件;典型的涉农案件;偏远村庄的争议不大、调解结案可能较大的案件等,法官主动走入田间地头、村庄院落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加强案件调解和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