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楼区法院依法对无理缠访,多次聚众闹事,威胁、指使其亲属殴打承办法官,扬言自焚、闹事的岳阳市岳皇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九莲给予十五日司法拘留。
根据岳阳中院的指定,楼区法院共受理了岳阳市岳皇商贸有限公司等70家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岳阳中大置业有限公司债务纠纷执行系列案。该70案的总债权为4000余万元,其中岳阳市岳皇商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为624余万元。楼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07年3月20日查封了被执行人岳阳中大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岳阳楼区梅子柿村岳皇加油站的全部房地产,并对该房地产进行了委托评估,评估价值为2200万元,并委托拍卖公司对该宗房地产进行了三次拍卖,均因无人竞买而流拍。流拍后,楼区法院发出变卖公告,但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仍无人竞买。至2009年3月份,因该房地产的评估已超过时效,据此,楼区法院对该房地产进行了重新委托评估,评估价值为2700万元,并以此评估价值重新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经三次拍卖仍流拍。楼区法院又依法对上述房地产进行变卖,最终在2010年元月6日以1615万元的价格卖给刘勇等人。
何九莲在得知查封的财产已经变卖,逐要求法院先分配执行款给他们,否则他们到市委、市政府上访。何九莲的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后,多次率众在法院闹事,到市委、区委机关闹事。承办法官一而再,再而三地跟他们解释了岳阳中大置业有限公司系列案的执行情况,并告之法院会尽快将执行款合法合理公平进行分配。但何九莲始终不听解释,指使其亲属殴打该案的承办法官杨富春,威胁法院工作人员说:要法院先分配200万元执行款给他们,否则他们除了到市委、市政府上访外,还会到天安门点火自焚,并多次扬言要去上海世博会闹事。
2010年4月19日,何九莲不听劝告,再次率众人到岳阳市市委总值班室上访,楼区法院工作人员将何九莲等人接回。在楼区法院办公室,承办法官跟何九莲等人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何九莲仍不听,表示要上访、要自焚、要闹事。楼区法院认为,何九莲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了上述决定。
目前,楼区法院正在与买受人办理财产权属交接手续,待手续办理完后,法院将1615万元的执行款依法分配给各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