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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中院被授予“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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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心  发布时间:2010-05-05 15:44:30 打印 字号: | |
  岳阳中院继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后,近日,又荣获“首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首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是最高人民法院从全国各级法院中精心筛选的在法院文化建设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的法院,岳阳中院是湖南省唯一一家荣获此称号的中级法院。

  长期以来,岳阳中院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发展思路,坚持“政治建院、人才兴院、业务强院、文化立院、从严治院”的建院方针,坚持“三个至上”,加强精神文化建设;开展“二问三思”,加强行为文化建设;完善“双百分考核”,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夯实“两庭”基础设施,加强物质文化建设,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提供了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和有力的智力支持。法院文化建设的成效显著,丰富了法院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了法院管理水平,创新了司法为民举措,法院各项工作上了新台阶。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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