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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法院:法官应有的“三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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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 建 明  发布时间:2010-05-10 09:25:54 打印 字号: | |
  著名学者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引用宋代词人晏殊、柳永、辛弃疾的名句来论述治学的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为第一种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为第二种境界;“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为第三种境界。长期以来,这三种境界为许多文人学士所津津乐道,成为孜孜以求的目标。其实,法官也应有这三种境界,因为这其中不仅包含着有益的治学之道,而且蕴藏着深刻的人生哲理。

  第一种境界是眼光远大,志向坚定。法官身负重担,意味着责任,意味着义务。高素质的法官必须信仰法律、精通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法官最大的追求是公正和效率。因此法官要不辱使命,有所作为,就必须有崇高的理想信念,有志存高远的追求,有百折不挠的意志,有锲而不舍的精神。不管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的清冷,还是“独上高楼”的那份孤独和寂寞,都不能动摇法官的理想和信念、执着和追求。具体落实在行动中,就是要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地磨砺自己,煅炼自己。在追求公正与效率的过程中,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开拓创新,不贪图虚名,不急功近利,以高素质法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在办案过程中尽最大的努力,做到公正高效。

  第二种境界是艰苦奋斗,经得起考验。对于每一位法官来说,光有崇高的理想不行,目标树立以后,还要舍得付出,乐于付出,即使是“衣带渐宽”也“终不悔”,“人憔悴”也心甘情愿。要做一名高素质的法官,要在审判实践中达到公正与效率的目的,没有辛勤的劳动,艰苦的付出,是不可能达到目标的。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除了要求锲而不舍,艰苦奋斗的劲头外,还须有淡泊名利的境界。古人云,“储水万担,用水一瓢;大厦千间,夜眠六尺;黄金万两,一日三餐”,这就是说,无论做人还是做事,不可唯利是图,贪心不足,而应淡泊名利,追求崇高。有了这样的境界,才能摆脱名缰利锁的束缚,一心一意追求自己的理想和事业。同样具有七情六欲的法官,在生活中同样会遇到名利的诱惑和各种考验,要达到第二种境界,尤其需要有恒心和定力,努力做到心态平衡,不骄不躁,在自己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创下不平凡的业绩。

  第三种境界是独立思考,有所发现。“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句话的大意是经历了第一和第二种境界之后,自己所追寻的东西,往往会在不经意的时候,没想到的地方出现,也就是我们经常讲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高素质的法官必须具备良好的思考方式,如良好的法律意识和依据法律思考的习惯,静心听取当事人的不同意见,从中找出最佳解决问题的方法和习惯,力图通过慎密的逻辑推理,将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巧妙地结合起来,熟练地运用法律规则解决各种纠纷的习惯,等等。学习法律,钻研法律,要进得去,出得来。既要在“众里寻”,又要转向“灯火阑珊处”;既要学习书本知识和法条,又要深入审判实践,将法律条文和审判实践结合起来;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能够运用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来解决审判实践中的问题。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收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效果,达到党委满意人民满意的境界。
来源:岳阳县法院
责任编辑:张 建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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