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已成为当前一大社会公害。它不仅吞噬了无数健康的生命,而且将一个个原本完好的家庭弄得支离破碎,片瓦无存,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如盗窃,抢夺,抢劫,杀人等。对于这类犯罪,尽管我们从未放松过打击力度,也出台了不少防患措施,总的来看有效果,但还没达到预期的目标,要走的路还很长,切记不能松懈。为了探究这一问题,特将岳阳县人民法院2009年度判处的毒品犯罪案件作了一次统计分析,意在让我们的政法职能部门和各基层乡镇综治部门时刻清醒头脑,始终保持打压态势,将此专项斗争进行到底。
2009年,岳阳县人民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毒品犯罪案件21件23人,占全年刑事案件总收案数的10.8%,除盗窃案件仍然高居各类犯罪案件榜首外,毒品犯罪案件已跃居次席。
这21案23人,按照户籍,居所地划分,遍布我县20个乡镇中的12个乡镇,比率达60%。其中,筻口镇4案5人,城关镇3案4人,公田镇3案3人,长湖乡与黄沙街镇各2案2人,步仙,新墙,月田,杨林,张谷英,饶村,鹿角等乡镇各有1案1人。
从性别上看,改变了过去单一色男性犯罪的特点,有2名女性被告人因参与犯罪而获刑。
从年龄上看,生于上世纪70~80年代者占绝对多数,且年龄越来越趋向低龄化。
从处理结果看,除一人因情节轻微,被判管制外,其余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最高刑期者11年。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我们不难看出,毒品犯罪案件在我县发案范围越来越广,呈蔓延态势,并长期居高不下。特别是犯罪人员低龄化,女性参与化,成员家庭化,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注意的讯号。
同时,分析一下犯罪人员的心理,也可以帮助我们从犯罪心理学方面入手,对打击和预防毒品犯罪有所帮助。
暴富心理。毒品交易,可能是当今世界上最暴利的买卖,不少人就是基于这一暴利驱使而去的,梦想着一夜暴富,于是不惜铤而走险。
侥幸心理。毒品犯罪受不得阳光暴晒,一经查处,必将遭至法律严惩。但毕竟有漏网之鱼,有少数进行暗中交易,大赚了一把黑心钱后就退隐江湖,从此过上衣食无忧日子的人。于是不少人竭力效仿,幻想发一横财,前提是不被抓获。
狂妄心理。这种人长期混在社会,“黑白”两道都走得开,仗着多年的“闯荡”经验,以及平日里建立的那点人脉关系,自以为谁也奈何不了他,视法律禁区为无物,总以为阴沟里翻不了船,即使出了事,大不了拿钱“拼”,出来后又可重来。
这三种阴暗不健康的心态,都是造成一个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从事毒品犯罪,并最终落入法网的心里魔障。
后一阶段,我县打击毒品犯罪专项斗争如何认认真真持续开展下去,我认为,除了严格遵照县委,县政法委的整体打防部署重拳出击外,各政法职能部门,各乡镇,特别是各街道小区,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上下之间良性互动,左右之间拉紧大网,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加强公民法律和道德意识教育,通过舆论宣传工具和典型案例引路,增强广大群众对毒品危害的再认识,把毒品犯罪的危害性上升到民族复兴的高度,社会和谐的高度,经济发展的高度,政权稳固的高度以及家庭兴衰的高度来看待,以求干净,彻底地铲除这一社会毒瘤,还岳阳县一片纯净的蓝天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