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2010年平江法院以涉诉信访工作为突破口,在原有信访制度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下乡走访、带案下访、判后回访、三级接访“四访”制度,保持了两年来无越级上访和进省进京上访的良好态势。
下乡走访察民情。该院党组将下乡走访作为体察民情、听取意见建议的重要途径,作为平息、化解、消除矛盾的重要方式。院长亲自带头,班子成员包庭包片,全院干警共同参与,下乡走访。2010年1-4月,全院干警共走访居民70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收取意见320余条,解决或建议解决实际问题11个。
带案下访解民忧。为解决偏远山区的信访当事人上访不便,耗时费力,易产生不满情绪的问题。该院积极实施“带案下访”制度,在落实中做到“三认真三不欠”,即:认真听证复查,对每件案件积极查清事实,在感情上不欠群众一分情;认真纠错,对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迅速纠正,在法律上不欠群众一分理;认真释明,对裁判没有错误的案件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在政策上不欠群众一分账。带案下访成效显著,在短短3个月内,妥善处理了12件信访案件。
判后回访释民惑。判后回访既能有效化解群众矛盾,又是监督法官公正廉洁办案的重要途径。判决下达后,释法明理不彻底的,继续做好判后答疑工作,确保当事人服判。重点掌握败诉方的最新动态与心理,对有上访苗头的,及时做好答疑与劝访工作。
三级接访维民权。平江法院改变以往由专职信访人员“单兵作战”的局面,实施全员参与的大信访格局,对当事人初次上访的由案件承办法官和专职信访人员联合接访。来访人反映承办法官办事拖拉,工作作风不严谨等问题或经承办法官接待仍不能解决来访人所反映的问题的,由庭(局)长接待。经承办法官和庭局长接访仍不能让当事人服判息访的,由院长接待处理。三级接访制度的实施,信访工作做到了责任到人、共同负责、层层管理、件件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