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岳法动态
忠诚履职保公正 司法为民促和谐

——平江县人民法院法庭工作纪实
分享到:
作者:李永红 古 田  发布时间:2010-05-11 14:42:51 打印 字号: | |
  平江县行政辖区面积412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3万,是一个面积大、人口多的山区县。平江法院现设九个基层人民法庭,法庭干警共28人。法庭处于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与群众交往最为密切,是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化解社会矛盾的主力军。2009年,九个法庭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122件,结案1099件,结案率为98.13%,审结案件数占全院的66.8%;民事案件调解665件,调解率为60.51%;自执案件123件,执结率为100%;法庭工作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领导重视 抓好法庭建设

  平江法院党组十分重视基层法庭的建设,成立了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对法庭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同时,每名班子成员均挂点一个法庭。既有分管领导,又有挂点领导,法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得到空前加强。鉴于基层法庭工作压力大,生活条件差,院党组在政策上对基层法庭给予优待,在队伍建设、物质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九个基层法庭建设现已初具规模。

  ——队伍建设专业化。平江法院始终把提高法庭工作人员素质当作一项战略任务来抓。从法庭领导班子、干部职级待遇、法官政治教育、干警业务素质等方面着手,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力度,使法庭成为培养干部、选拔干部的重要基地。所有法庭负责人都采用竞争上岗制度,各法庭庭长上岗前必须经过以下程序:首先由候选人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公开竞职演讲,然后全院干警民主投票,最后由院党组进行表决,人选正式到岗后,通过一年的试用期,如合格再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庭长。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专项学习活动,法庭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职级待遇方面给予基层法庭优待,基层法庭庭长全部解决副科级别待遇。组织九个法庭的全部法官参与院机关组织的庭审驾驭能力比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比赛,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参与庭室负责人员、审判员、书记员三个不同层次的学习班,法庭干警公正文明司法理念明显增强,业务能力和岗位技能明显提高。鉴于法庭任务繁重,人员严重不足,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8位工作人员,并对这批新招录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岗前培训,现在这批人中有6位被派往法庭,给基层法庭增添了活力,补充了新鲜血液。

  ——物质建设规模化。物质建设是法庭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审判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2009年,平江法院对安定法庭办公楼进行了维修,完善了新建的栗山法庭基础设施,启动了南江法庭的建设,为各基层法庭配备了一批新的办公用具,包括电脑,打印机等。所有法庭全部纳入了建设规划,长寿、栗山法庭已经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基建工程并投入使用。基层法庭干警工资、补贴、津贴由院机关统一发放,真正做到机关与法庭的工作人员“同工同酬”。每个法庭配备专门的炊事员,每年提供6000-8000元的食堂补贴。争取县委、县政府对法庭的经费、物质装备和发展建设等方面的支持,解决后顾之忧,逐步缓解因基础建设负债而造成的巨大压力。

  ——制度建设规范化。平江法院针对法庭现有的工作境况,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一环节,建立和完善了长效管理机制。对庭长、审判员、书记员岗位职责作了更详细、更明确、更具体的要求,健全了审判工作的责任制。每个法庭都指定专人负责考勤,要求全庭干警必须按时上下班,有事外出需请假,每天的考勤情况做好登记,方便院领导不定期下庭抽查。法庭的账务由专人管理,按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了明细账簿,案件诉讼费的收取及法庭日常支出情况都记载得清清楚楚,一目了然。这些制度的确立,明确了法庭内部权责的划分,加强了对法庭的管理,转变了法庭干警的作风,方便了群众诉讼。

                      多措并举 提高案件质量

  平江法院党组年初提出明确目标:确保案件质量进入全省30强。为此,九个基层法庭始终坚持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采取多项措施,狠抓案件质量,提升司法能力和水平,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以建立健全制度为重点,为案件质量提供制度保障。承办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适用法律负终身责任,案件质量考评结果进入法官个人执法档案。对所有发改案件进行评析,先由承办人和承办庭对发改案件作出书面分析报告,检讨发改原因,总结教训,再由评查小组分析评查,提出整改意见。法院班子成员每人负责10件法庭案件的回访工作,听取当事人或代理人对承办法官办案效率、服务质量、廉洁司法等方面意见。2009年平江法院共回访案件78件,满意率超过95%,基层法庭发回重审率为0.24%,上诉改判率为1.46%,案件质量保持了较高水准。

  ——以加强案件督查为关健,确保案件质量责任落实。认真执行《案件质量评查管理规则》,通过内部评查员评查,庭室负责人审查、全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检查,对案件质量层层把关。2009年,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共检查案件498件。在每季度末,对司法绩效状况和案件质量进行评述,分析原因,鞭策后进,督促提高。

  ——以开展多样活动为依托,提升法官办案水平。各基层法庭抽一至二件案件参加观摩活动,成立专门评比小组,邀请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旁听、点评。09年九个法庭共开展观摩活动12场,促进了审判水平的提高。为使每一篇裁判文书都制作成精品,平江法院要求文书做到公开审判经过、公开诉辩意见、公开举证和质证、公开认证,强调公开论理,充分体现出对证据的认证和法律的适用全过程,使读到判决书就象旁听了庭审。组织专门评查小组,对全院法庭裁判文书进行检查,共评查裁判文书827份,进一步提高了文书质量。

                      竭诚服务 开展便民活动

  “群众利益无小事”,平江法院党组将维护群众利益作为法庭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根本工作。以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为第一目标,以群众呼声为加强和改进法庭工作的第一信号,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法庭工作的重要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深化司法便民服务。

  ——了解群众诉求,拓宽服务领域,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在辖区村组发放服务联系卡,公开法庭工作人员电话,方便群众诉讼、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梅仙法庭2009年在辖区岑川镇发放服务卡2000份,在梅仙镇发放服务联系卡4000多份,获得当地百姓的高度赞扬。平江县地域广,多为山区,且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法官办案、群众诉讼极为不便,法院充分运用现代通讯进行立案、调解、送达文书、协助执行,为法庭节约了大量的司法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方便了群众诉讼。在所有乡镇人民政府设立接待点,定期接待群众的咨询和申诉。进村组、联街巷,发放“一卡两表”,了解社情民意,提供法律帮助,做到真心实意交朋友、量力而行办实事。09年,九个法庭共走访和接待群众12000余人/次,调解纠纷200多人次。

  ——方便群众诉讼,提升法院形象,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平江法院将巡回审判、下乡开庭作为一项硬指标,要求各法庭选择有影响、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到案发地开庭,解决纠纷,并将巡回审判纳入目标管理考核。2009年,九个法庭开展的20余场巡回审判,不仅方便了群众,而且普及了法律知识,提升了法院形象。如安定法庭在思村乡蒋山村审理的耕牛损害赔偿案,瓮江法庭在浯口镇东港村审理的离婚案等案件,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而且使许多未进过法院大门的村民亲眼目睹了法院审理案件的全过程。许多村民在旁听完案件审理后感慨:以前没看过开庭,这次亲眼所见,深感法官工作辛苦,法院处理案件十分公正。

  ——尝试人身保护令,远离家庭暴力,做好妇女权益保护工作。针对家庭暴力,九个基层法庭开始在全县试点发出人身安全保护民事裁定(简称“人身保护令”)。在一些家庭暴力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一方向法庭申请保护,法庭可以以法院名义发出裁定。在有效期内如果施暴方继续骚扰、殴打或者威胁受害人及其家属,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等相关处罚。以“人身保护令”的形式对家庭暴力受害者进行人身保护,是国家公权防治家庭暴力的新途径,起到了积极的效果,也得到了当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严格收费标准,实施法律关怀,做好减、缓、免交诉讼费工作。平江法院法庭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的减、缓、免交诉讼费的有关规定,本着“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的精神为当事人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手续。2009年九个基层法庭共办理缓交诉讼费案件52件。减免诉讼费案件18件,共减免诉讼费22余万元。平江县作为贫困县,无钱诉讼的情况较为普遍,诉讼费的“减、缓、免” 减轻了当地群众的诉讼压力,使正义得以更好地伸张,树立了法庭的良好形象,实现了平江法院周湘院长在县人大会议上“法院大门朝百姓,有理无钱请进来”的郑重承诺。

                      探索方法 加大调解力度

  为缓解基层法庭案多人少的困难,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平江法院要求法庭干警要牢固树立调解意识,将调解理念贯穿法庭工作始终,并采取专家报告、专题讲座、模拟法庭、调解示范等多样灵活的方式提高法庭干警的调解能力。全年,突出采用了三项措施来提高法庭调解率。

  ——积极运用诉前调解。基层法庭的案件进入诉讼阶段后,双方当事人已经正式“撕破脸皮”,引起当地的关注,为了脸面,当事人不容易轻易妥协,调解难度将大幅增加,为此,平江法院大力倡导诉前调解,及时、就地化解当事人矛盾,全年共诉前调解案件156起,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大大减轻了法庭的工作压力。2009年10月,黄金洞乡吴松桃和郭嫦英夫妇到长寿法庭要求离婚,主要原因是男方吴松桃经常酗酒,酒后对郭嫦英有打骂现象。长寿法庭法官考虑到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开展诉前调解,并对吴进行教育。吴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承诺不再酗酒,愿意将酒坛子交由妻子保管,每日实行限量饮酒。此后不久这对夫妇打电话真诚邀请法庭法官吃饭,说夫妻已和好,非常感谢法庭的帮助!

  ——聘请调解员委托调解。法庭工作注重与基层党政联系,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聘请业务素质好、政治觉悟高、调解经验丰富的人员为调解员,建立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为了规范该网络的操作运行,设立了调解员名册,制定了《纠纷调处登记办法》、《纠纷报告制度》、《调解员培训制度》,规定法庭在案件受理后,对有调解可能的,由法庭工作人员按照《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调解员协助调解的若干规定》发出《委托调解函》,委托在同一乡镇的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实现了诉讼与非诉讼处理机制的有效对接。09年九个法庭通过委托调解员,成功调解案件达46件。

  ——争取多方支持协助调解。各基层法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注重与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单位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等社会贤达的联系。在遇到疑难案件时,邀请这些人员作为协助调解员,利用法院的权威,法官的法律知识与协助调解员的感情优势、经验优势,形成调解的强大合力,促使案件达成调解。五年未执结的虹桥镇李菊香诉魏斗秋损害赔偿一案,今年3月在该村调解员魏兴波的协助下,耐心地做了整整一个下午的说服工作后,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案件圆满执结。调解员协助调解,大大提高了法庭案件的调解率,09年九个法庭协助调解的案件共有38件。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李永红 古 田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