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下午,平江法院召开紧急会议,就安全防范工作作如下部署。
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庭室领导责任制,安全防范工作由庭室部门正职负总责。
严格安全值班制度。机关办公楼每日安排两位法警值班,对进出办公楼的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严格进行检查。各庭室部门专人负责安全信息报送工作,遇有紧急、重大事项,及时向院领导反映。
加强庭审安全保卫力度。开庭审理民事案件,确保有两位法警值庭。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严格做到一犯两警,并在旁听席安排不下于两位干警值庭。发现妨碍审判活动迹象,及时进行处置,防止哄闹法庭事件发生。对当事人矛盾较大可能出现过激反应的案件,庭审前做好安全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矛盾较为尖锐、当事人反映比较强烈、可能引起上访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认真排查,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稳控一起。落实领导公开接访制度,加大排查力度,消除隐患,保证不发生涉诉上访事件。
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对警用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修理。严格警车使用审批手续,使用警车先由使用人填表申报,经主管副院长签字同意方可使用。坚决查处超批准期限用车、非公务用车等违规用车行为。车辆使用完毕需呈报车辆入库单,由行政装备科验收,主管副院长每晚对警车入库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车辆按时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