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摇号定机构,直观、公平,即使没摇中,我无话可说,服!”这是岳阳中院司法技术室组织首次以摇号机选定中介机构前一位中介机构负责人说的。
2010年6月18日下午3点,岳阳中院司法技术室内,岳阳中院主管院长李杜芳轻轻地按动了摇号机按钮,八个候选机构代表在36个号码中摸出的8个号码在摇号机内上蹿下跳、疯狂飞舞…....15秒钟后,随着03、30、28、34四个号码依次脱颖而出,由岳阳中院司法技术室统一对外委托的四家拍卖机构即岳阳鑫城拍卖公司(03)、岳阳市昌廉拍卖公司(30)、岳阳市晟扬拍卖公司(28)、湖南金格拍卖公司(34)亦尘埃落地。这次摇号选的四家拍卖机构将负责拍卖由岳阳中院执行局移送的冷水铺、康王乡的部分土地、房屋以及附属物评估价1.47亿的资产。案件承办单位岳阳中院执行局副局长付胜芳、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代表、八家拍卖机构的代表按照规定参加了摇号活动。中院纪检组副组长陈福江对摇号全程进行了监督。
对外委托采取摇号机随机确定,有效地预防、杜绝了人为因素的干扰,自觉将法院对外评估拍卖工作置身于阳光透明中。岳阳中院司法技术室已制定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并大力在全市法院推进鉴定拍卖案件建立卷宗,纳入案件质量评查和双百分考核。岳阳中院司法技术室还将制定中介机构入围的条件和程序,对中介机构动态管理的办法以及候选机构的确定原则等规章制度,把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到对外委托的各个环节,让当事人清楚,中介机构明白,审判执行部门放心,党组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