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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两证”新规 确保刑事案件质量
岳 阳 79名 刑 事 法 官 集 中 培 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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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 心  发布时间:2010-06-25 14:45:09 打印 字号: | |
  • 杨太平院长讲话
  • 龙建新副院长讲话
  6月24、25日,岳阳中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法官以及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书记员进行集中培训。

  2008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二审等各类刑事案件4685件,审结4340件,判处罪犯5864人,案件的平均审结率92.64%,共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881人;对具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轻微刑事犯罪、未成年人、老年人、偶犯、初犯等可以从宽处理的,依法免以刑事处罚或宣告缓刑。两年来,全市刑事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案件平均调解率达到了80%以上,有力地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化解了社会矛盾。

  会上,杨太平院长说,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要立足维护稳定大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刑事审判工作的终极目的不是适用法律,而是打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刑事审判工作人员要有好的司法理念、好的司法能力、好的司法形象,既要耐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坚守廉政底线;又要主持正义,用心关注民生,悉心体察民情,耐心倾听民声,精心排除民忧。

  杨太平院长要求,要立足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审判管理创新。要切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积极推行刑事调解、和解,做好刑事证据认定工作,规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争取财政、民政支持,或请求财政在赃款赃物中提取一定比例建立司法救助基金,解决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家属的实际困难。

  杨太平院长强调,要立足铁案意识,积极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要确保公信力,刑事审判的公正就是要确保犯罪受到应有的处罚,社会关系得到修复,公平正义得到伸张。要确保震慑力,要在审判活动中通过体现依法从“严”的政策要求,有效震慑犯罪分子和社会不稳定分子,达到有效遏制犯罪、预防犯罪的目的。要确保亲和力,刑事审判要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在刑事审判中以“宽”的理念体现人文关怀。要办铁案,办铁案除了要求认定事实要清、适用法律要准、判决要公正外,还有一点就是要注重细节,要注重司法方法。

  主管院长龙建新总结了全市刑事审判工作。他说:要审时度势,以提高素质为重点,着力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提高反腐拒变能力。要正确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的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牢把握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基本原则,严格罪责标准,做到罚当其罪,罪刑相适应。他强调,要把握重点,着力强化刑事审判惩治犯罪的职能。要继续坚持从重从快打击涉黑涉恶、涉毒等严重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要继续坚持严厉惩处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要继续审理好危害民生的犯罪案件,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他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案件处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坚持“四坚持”,即要坚持宽严并用,反对偏轻偏重;要坚持处理好政策和法律的关系;要坚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制度保障,确保取得实效;要实行“四区别”, 即要区别对待不同性质的犯罪、区别对待不同的被告人、区别对待不同的犯罪情节、区别对待不同的处刑方式。要积极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庭审要增加量刑辩论程序,全市法院在8月1日开始全面量刑规范化工作,中院将适时对基层法院进行检查、督促。要着力推行刑事和解,加强对死刑案件被害方的民事赔偿处理和救助工作。

  在此次培训班上,省高院刑二庭业务指导组组长黄燕作了量刑规划化培训讲课,中院刑一庭庭长陈勇、刑二庭庭长李伟辉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和刑事审判实务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讲解。平江、汨罗、华容、云溪等法院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江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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