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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行政审判:依法审理,确保人民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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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 心  发布时间:2010-06-28 08:54:55 打印 字号: | |
  6月24日,岳阳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岳阳县法院举行。岳阳市委副书记兼岳阳县委书记彭国甫、岳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太平、岳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谢晓玲到会并作讲话。岳阳两级法院主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行政庭庭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岳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建平主持。

  会上,彭国甫副书记指出:行政审判要发挥党的领导,依法治理,确保人民当家作主;要有序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的公信力;要坚决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中的特殊作用。

  杨太平院长要求,全市法院行政审判要立足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自觉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要立足于依法,要在程序上合法,在实体上合法。要建立在构建社会和谐、确保稳定的基础上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才有地位、才有形象、才有权威。

  会上,岳阳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贺志平传达了最高院、省高院有关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下发了《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及强腾、强拆行政案件依法立案审理和执行的指导意见(试行)》、《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查和执行停查类行政行为的暂行规定(试行)》、《大力推进行政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之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华容、君山、湘阴、平江、汩罗、临湘等法院介绍了近年来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的经验。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江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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