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杨院长,您好。最近,在全省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贵院又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近年来,岳阳中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以及岳阳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建设民本岳阳、转变机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三项重奖。请问,您能带领岳阳中院取得这么多成绩,主要做法是什么?
杨太平:能够取得这么多的成绩,与省院的指导、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的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是分不开的,与全院上下同心协力、共同进取是分不开的。在工作措施上,这主要得益于我们以队伍建设为抓手,认真探索加强队伍建设的新途径,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笔者:听说近三年岳阳中院没有发生一起当事人群访闹访,涉诉信访率呈两位数下降,到省进京上访率保持低位运行,今年岳阳市人大会期间,首次实现了无一件针对法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这些都是您在抓教育、强素质,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方面带来的效果?
杨太平:抓社会矛盾化解,队伍素质必须过硬。我们坚持以“党委满意、人民满意”为工作目标,以“社会效果不好的案件就不是好案件”为检验尺度,强调教育形式与审判实践相适应,使我市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深化。突出抓了三件事:一是坚持集中教育与平时教育相结合。每年春节后上班的头半个月,组织全市干警进行集中教育;适时组织廉政警示教育,2009年还安排因执法不廉受到刑事追究的原法官现身说法,增强干警的廉洁意识;全年通过以庭室为单位的“周一例会”、党团生活会等学习制度,加强经常性教育,在全体干警中开展“一学两问三思”,“一学”即学习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的先进事迹;“两问”即经常问自己“做过违心事没有?办过违心案没有?”;“三思”即“为谁执法、如何用好审判权”的定位思考,“多做奉献、少计得失”的品味思考,“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的换位思考,时时给干警敲警钟。二是坚持常年活动与主题活动相结合。每年坚持开展“千名法官下基层”活动,全面开展巡回办案,带案回访,并组织法官访贫问苦、帮扶企业,切实做到察民情、帮民困、解民忧。为解决司法便民的问题,出台了“司法便民27条”,穷尽一切便民为民惠民手段。三是坚持强化监督与针对整改相结合。一方面定期走访党委、人大、政协,规定各院每年向辖区内县以上每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发放1次征求意见函,并邀请他们各听庭评庭1场以上,每位人民陪审员参审1案以上,每年分别与检察、司法、律师协会召开1次联席会议,组织1次问卷调查,通过岳阳晚报向全体市民公开刊登“个案监督卡”,等等;另一方面将收集的意见及时整改,各院还以季度工作讲评会的形式通报和剖析问题,明确整改责任。
笔者:在抓机制、保质效,推进审判管理创新方面,您又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杨太平:如何创建良好的人才培育机制,为审判质量和效率提供保证,是队伍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审判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我院为此组建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和审判管理领导小组,在两个小组之下组建联合考评工作办公室,进行了新的有益探索。一是创建精细化考核机制。按业绩和作风各一百分,对业务和综合部门的所有干警分别进行双百分考核,逐月通报,年底考评,考核结果载入个人执法档案,确保了没有不被考核的法官,也没有不被考核的领导。为更好地实现“一切服从审判、一切服务审判”的工作思路,还对综合部门设立了服务审判工作满意率指标,年底由业务部门对各综合部门服务审判的工作打分。二是创建竞争机制。在全市法院积极开展“办精品案件,当精明法官”竞赛活动,评选“十佳法官”、“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对考核评选出来的优秀案件,按照优中选优原则汇编成《岳阳名判录》,对发现的典型差错案件汇编成《巴陵错案集》,对考核评选出来的优秀法官,与市电视台合作,制作人物专访,定期在电视台播放,并由党组宴请其家属给予社会尊荣,以示鼓励和鞭策。同时,去年还据此推行全员“职位竞争、双向选择”,新增14名庭室正副职,有4名法官落聘待岗,1名副职落选改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27人次均高票通过。大家都说:“公道杀人,死而无怨。”三是创建责任连带机制。在“双向选择”中,采取分管院领导推荐产生庭室正职、庭室正职推荐产生副职、庭室正副职推荐庭室成员的办法,强化“一岗双责”,即:院、庭领导的业绩与所分管的庭室业绩挂钩;庭室过错与院庭领导责任挂钩。并明确规定:因执法不公不廉,年度内院班子成员及庭室正职有2名受刑事追究,院长应引咎辞职,庭室有1人受刑事追究,庭室正职应引咎辞职,但主动查处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并要求院庭领导回归法官身份,带头办大案、办难案;法官回归公仆身份,司法为民,清廉从政。四是创建法官准入机制。争取市委支持,把两级法院编制纳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和市中院统一管理,并确定中院新增法官应先从基层法院遴选,基层法院进人必须向社会公开招录。去年县(区)法院调进6人,经我们与组织、编委审查,清退5人,以此确保法官素质的整体提升。同时,对两级法院的法官审定合格后在网上公示,未经公示人员没有执法资格,所办案件一律视为程序违法发回重审,以此确保审判质量的整体提升。
笔者:近年来,岳阳中院无一人因违法违纪受到责任追究。这点难能可贵。请问,您在推进公正廉洁执法方面的采取了哪些措施?
杨太平:康为民院长指出:“从严治警,就是最大的从优待警;对干警的严格,就是对干警最大的政治关怀。”我们坚持“不换状态就换人,办案不公就走人”,来真神,动真格,实行“两个绝对不原谅”:即原审正确二审再审错误的,对责任法官和庭长绝对不原谅;贪赃枉法、徇私枉法的,对责任法官绝对不原谅。突出了两大举措:一是实行重点评查、公开追责。按照“法院要以审判为中心,审判要以案件质量为重点,案件质量要以降低发改率为突破口”的审判思路,坚持重点评查,将群众反映强烈的发改案件、重大上访案件、上级领导交办督办案件以及管辖异议、执行异议、评估拍卖等案件作为评查重点。坚持公开追责,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法院视频大会,邀请两级党委政法委、人大、政协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单位的同志现场监督,对发现的差错案件均讲评到院、到庭、到案、到人,对全部责任人员公开宣布追责。现已讲评4次75案,12名法官被暂缓晋级、4名法官被通报批评、2名法官取消提拔,1名助理审判员和1名庭长被免职,对今年6月11日第四次讲评的18件差错案件已启动问责。二是抓“三案”(“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预防整治,实行廉政责任倒查。如针对个别办案单位“为钱办案”的问题,实行“严禁揽案源、争管辖,严禁收费与经济奖励挂钩,严禁拉赞助和以各种方式向群众或企业转嫁经济负担”的“三条禁令”,树立廉洁执法的好形象;针对个别法官对外交往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提出“交心交流不交易、说法说理不说情”的十四字行为准则,净化法官的社交圈;针对法院内部存在的违规插手他人办案的现象,出台了“非职务行为插手过问案件处理办法”,营造有利公正司法的“内环境”;并建立“廉政保证金制度”,辅之经济手段促使法官公正廉洁执法。去年来,共查处基层乱收费、乱罚款案件6件,对有关人员从严进行了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