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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开展执行听证,保证“阳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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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毅 徐锋玉  发布时间:2010-07-02 16:44:00 打印 字号: | |
  7月2日上午,平江县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执行听证会,听证伍市镇四位村民申请执行人平江县某木业公司解除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一案。这次听证会邀请了八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法院执行人员、双方当事人和劳动仲裁人员参加。

  为保证案件的“阳光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执行的公正与效率,平江法院经常开展执行听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的监督。 通过“阳光执行”,当事人和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理解的越来越多,评价也越来越好。“平江法院的工作很严谨,程序也很规范。今天的执行听证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法院能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等角度考虑让我们很感动。希望执行案件都能和谐执行。”一位代表如是说。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李毅 徐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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