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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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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敏  发布时间:2010-07-05 16:48: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被告人潘某容留他人吸毒,被华容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三千元。

  被告人潘某在华容县城关金澳大酒店开了710房间,并邀约了吴某、周某、杨某等人来此房间玩。当晚,被告人潘某与周某、杨某等人打牌时,吴某提议抽出部分赌资购买毒品一起吸食,并电话联系购得300元冰毒。被告人潘某积极参与,同吴某等人在该房间共同吸食了毒品。

  华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华容法院
责任编辑: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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