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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未揽工程怀不满,多次阻工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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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 琰 徐锋玉  发布时间:2010-07-06 11:10: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潘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处潘红章有期徒刑三年。

  湖南南岭澳瑞凯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经过平江县政府招商引资,决定在伍市镇投资建厂,生产爆破器材。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后,公司于2009年8月28日开始施工。当地村民潘某因未揽到该公司的施工工程,心怀不满,以土地补偿不到位为由,2009年8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煽动本村的村民多次到工地强行阻工,该公司工程被迫停工二十多天,造成经济损失67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潘某因未揽到工程施工,组织、煽动村民到工地阻止施工,致使正常生产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余 琰 徐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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