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平江县法院南江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原、被告离开法庭时均连连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谢谢法官的耐心调解,妥善解决了他们之间的婚姻纠纷,小孩可以健康成长了。
原告罗某与被告何某于2003年经邻居介绍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2005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现随原告及原告的父母生活),原、被告均十分疼爱小孩。婚后,原、被告分居两地,沟通联系少,感情逐渐淡薄,且原告怀疑被告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原告遂诉诸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庭审结束后,在调查清楚事实、找准纠纷症结的基础上,办案法官分别做双方的工作,经劝和无效后,被告表示同意离婚,但要求抚养小孩,并要原告给予一定的经济帮助,而原告认为被告有过错,不愿意给一分钱的经济帮助,且坚决要求抚养小孩。双方互不让步,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此刻,法官抓住原、被告均很关心、爱护小孩的共同点,从有利于小孩健康的角度出发,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经办案法官的悉心说法、析理、讲情,被告认识到小孩一直随原告及原告的父母生活,如果自己坚持要抚养小孩则可能打破小孩的生活习惯,对小孩的成长不利,于是同意小孩由原告抚养;原告也想起和被告共同生活了七年,虽被告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但回想起期间许多快乐、幸福时光感到无比欣慰,原告遂愿意给被告13 000元作为经济帮助。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了一直协议,双方愉快地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原告并当场兑现经济帮助金,双方均未因离婚之事结怨,给了小孩一个健康成长的空间。至此,一起婚姻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