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1日下午2时许,正在家午休的湘阴法院办公室主任叶文霞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叫醒,传达室工作人员告知在院办公楼内有一名妇女,不肯离去。因为当天是星期六,没人上班,叶主任得知情况后,马上走到办公楼,只见一名30多岁的妇女,瘫坐在立案庭门口,身上多处青紫,由于一直没有饮水进食,神情十分憔悴。叶主任通过了解,该妇女姓王,其丈夫姓曹,夫妇均系益阳人,来湘阴做小生意已有十多年,现租住在该县文星镇接官亭街,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丈夫曹某动手打了妻子王某。由于王某在湘阴举目无亲,无依无靠,王某一气之下来到法院告状,因正值星期六,没人上班,她便坐在地上,等法院上班。叶主任劝王某回家,王某怕丈夫再打她,不肯回去,当天天气炎热,气温达39℃,如果不让王某回去,有可能中署,后果不堪设想。
见此情景,叶主任叫来正在办公室准备司考的民一庭书记员小江,两人将王某扶起,带她到办公室,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不管怎样,王某因害怕丈夫还是不肯回去。叶主任便对王某说:“你不要害怕,我和小江送你回去”。王某被叶主任的行为感动了,同意一起回家。叶主任与小江顶着炎炎烈日,一起步行到了王某家中,将王某与曹某叫到一起,首先对曹某殴打妻子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然后劝导夫妻双方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王某和曹某被叶主任的耐心细致的工作感动了,愿意相互谅解。曹某承诺以后不再动手殴打妻子,一起好好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