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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法院:四项举措规范印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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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文霞 陈中伟  发布时间:2010-08-12 07:54:20 打印 字号: | |
  为规范印章管理,充分体现人民法院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湘阴法院出台四项举措,对各类文件、法律文书等使用印章的行为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全院各类印章收归办公室统一管理,由专门工作人员使用保险柜保管印章,确保万无一失。

  建立用章审批制度。使用印章须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需加盖本院印章的各类文字材料,由印章管理人员按规定审查把关,裁判文书、文件须附签发权人的签发原件方可盖印,符合规定的方可盖印,不符合规定的则不予盖印。

  实行用印登记制度。设立印章使用登记本,由使用人登记自己所在部门、案号、使用文书类型、用途、份数、时间,并由其签名。

  加强监督与考核。将印章管理、使用行为纳入司法绩效考核范围,由院司法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检查落实、遵守情况,并及时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来源: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叶文霞 陈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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