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君山区人民法院许市人民法庭按照司法为民、贴近基层的司法要求,巡回办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0年7月27日,巡回法庭对发生在许市镇的一起原告王某某、王某某、易某等三原告诉被告陈某某、荆州市宇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就地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就是该法庭巡回办案的一个缩影。这次审理的案件涉及赔偿数额较高,且在当地有较大影响。为了使这次庭审工作既接受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的监督,又能进行现场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公开、公正,法庭在开庭前一星期,在本辖区张贴了开庭公告,书面邀请了二十多名区、镇两级人大代表参加庭审旁听。
开庭当天,群众参与庭审活动很踊跃,能容纳50多人的临时法庭,早已挤满了旁听群众。办案法官,深知搞好这次庭审,对依法公正处理本案,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开展现场群众法制宣传工作,意义重大,自始至终、精神抖擞地依法按程序组织好庭审工作。
随着法庭调查的深入,原、被告双方的情绪逐步回归到常态,趋于理智,他们双方讲事实、摆证据,在法庭上展开激烈的辩论。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在公开、有序、平和的氛围中进行。
随后,参与听庭的人大代表和承办法官一起进行了评议。代表们都深有感触的说,今天看到法官依法、按程序公开审理案件,注重情、理、法相融,促使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口服心服,的确使我们深受启发,收益非浅。同时,参与听庭评庭的人大代表也对庭审工作也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办案法官表示一定虚心接受意见,努力改进工作,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多作贡献。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几位群众风趣地说,本来想亲自去法院看一看这个官司,没想到今天法官下来了,真是省钱又省力,法官的工作作风,真的是务实了。
目前本案被告陈某某已向原告方支付赔偿款5.6万元,并且被告方承诺待法庭依法确定赔偿数额后,一次性给付剩余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