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10日上午,汨罗市看守所会议室被布置成庄严的法庭,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刘德与梁风光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法庭邀请了数名汨罗市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同时为了加强法制宣传,特别组织了汨罗市看守所几十名留所服刑犯人也参加了旁听。案件当庭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庭审活动结束后,代表们从审判人员的仪表风范、庭审驾驭能力、质证认证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价。代表们普遍认为,法院庭审活动规范,就地公开审理体现了司法为民宗旨,案件处理合法。服刑犯人在听取庭审后,在忏悔自己刑事犯罪的同时,也表示出狱后也要规范好自己的民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