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下午,华容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胡桂锋担任审判长,在该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并对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这是该院班子成员带头办案的一个缩影。
今年来,该法院把院领导带头办案,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件大事和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好,并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出台了《华容县人民法院院庭长办案制度》,明确地规定了院庭长每年的办案数量、质量和类型,以及对一些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党委人大关注的案件以及抗诉案件均由院庭长亲自承办或担任审判长审理,并将院庭长所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作为院庭长岗位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和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该院领导率先示范、带头办案,带动广大法官办案的积极性,更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提升了审判质量与效率。截至日前,该院24名正副院长、庭长办结案件376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59%,且无一件上诉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