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湘阴:入户抢劫310元 潜逃12年终获刑
分享到:
作者:陈中伟  发布时间:2010-08-23 10:08:26 打印 字号: | |
  为牟取不义之财,伙同他人入户抢劫的彭某,畏罪潜逃12年后终于被抓获。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1998年11月13日傍晚,被告人彭某伙同同案人杨某、严某等三人闯入被害人罗某家,用红砖将罗某打倒在地,并抢现金310元后逃窜。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罗某的伤为钝器打击所致的轻微伤。潜逃12年后,彭某还是难逃法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入户劫取私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抢劫罪。且彭某系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又重新犯罪,主观恶性深,遂作出上述判决。现该判决已经生效。
来源: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陈中伟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