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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财迷心窍监守自盗 落入法网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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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中伟  发布时间:2010-08-31 09:24:24 打印 字号: | |
  员工利用自己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将其保管的3万元现金据为己有,最终落入法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近日,湘阴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2010年2月21日下午4时许,在某酒店前台上班的被告人郭某某利用保管保险柜钥匙的便利,趁无人时从保险柜中取得现金人民币3万元放入其手提包,后携款逃离。整个作案过程被酒店的监控录像完整记录下来。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国家刑律,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郭某某归案后,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退赔了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湘阴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陈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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