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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南江法庭“五快”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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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方全  发布时间:2010-08-31 09:30:05 打印 字号: | |
  平江县人民法院南江法庭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原则,积极努力做到“五快”,高效扎实地推进审判、执行工作。

  快立案。因很多当事人住在离法庭较远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为了避免当事人跑冤枉路,凡到法庭咨询立案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均当场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实行预约立案、电话立案、节假日立案等便民立案措施,节省了当事人诉讼时间。

  快开庭。立案后,迅速将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送到被告家中,确定开庭时间地点,,并通知原告,让双方做好开庭准备工作,做到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一个月内开庭,适用普通程序的在两个月内开庭,部分案件根据当事人要求还在更短的时间内开庭。

  快调解。坚持“调解优先”的理念,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庭前、庭后各个诉讼阶段。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在立案后及时调解;对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案件在开庭时先行调解;对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在开完庭后立马进行调解。通过及时的全阶段调解,今年上半年调撤率达到71.65%,较好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快结案。全庭干警铆足干劲、加班加点办案,快速、扎实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及时下达调解书或判决书,让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案件处理结果。2009年11月至2010年7月结案127件,人均结案45.33件,居全院各业务庭室前茅,当事人普遍对法庭办案速度感到满意。

  快执行。调解或判决有执行内容的,及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钱到位后迅速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手中,从不拖沓,复杂、疑难的案件则提示申请人提交执行申请书,然后将执行材料移送法院执行局,避免申请人跑路,并积极协助执行局执行,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以实现。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邹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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