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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法院公开审理一团伙盗窃案 七被告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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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敏  发布时间:2010-09-03 10:04:36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团伙盗窃案,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藏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二万元;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曾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汤某有期徒刑期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五千元。

  2009年12月23日至2010年1月25日期间,被告人藏某、吴某、曾某、汤某、叶某、陈某、胡某先后在华容县城关镇、万庾镇、治河渡镇等地区盗窃作案11次,盗窃金额26986元。其中被告人藏某为主作案10次,盗窃金额共计21286元;被告人吴某为主作案9次,盗窃金额13886元;被告人曾某为主作案1次,盗窃金额7400元,参与盗窃作案9次,盗窃金额13886元,盗窃金额共计21286元;被告人汤某参与盗窃作案9次,盗窃金额17486元;被告人叶某为主作案1次,盗窃金额7400元,参与作案5次,盗窃金额3261元,盗窃金额共计10661元;被告人陈某为主作案1次,盗窃金额7400元,参与作案1次(未遂),盗窃金额5700元,盗窃金额共计13100元;被告人胡强为主作案1次,未遂1次,盗窃金额5700元。

  华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藏某、吴某等七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华容法院
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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