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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法院:坚持“四心”向民,全力提高调解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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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9-08 17:06:0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屈原法院召开的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主管民事审判工作的易灿军副院长向干警们提出了“四心向民”的工作要求,获得了与会者的一致认同。 

  屈原法院向来高度重视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调解工作,把调解结案方式作为确保“案结事了”的第一要义,而坚持“四心向民”无疑是提高调解效率的核心举措。这“四心“是指:一,诚心不可少。调解的关键首先在于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这就必须要求审判人员秉着一颗诚心为民着想,要真心实意的为老百姓办事,排忧解难、化解纠纷,当事人才会愿意把心里话说出来给你听,才有利于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二,耐心不可缺。基层老百姓通常因素质不高,喜欢坚持自己的一套,不愿接受劝告,这个时候我们的审判人员就得拿出一百二十分的耐心,做到百讲不烦、白问不厌,多主动下基层了解跑动,虽然调解之路“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们也必须“上下而求索”。三,细心不可忘。要在与当事人的交流中认真倾听,发现矛盾的根源所在;处理案件时切忌“和稀泥”,唯唯诺诺,否则之前积累的信任感也将转瞬即逝。四,公心不可丢。调解虽然是极具“人情味”的,但却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处理案件时,要始终不偏不倚,无愧于胸前的天平,要坚持与当事人“交心、交流不交易;说法、说理不说情”。

  “四心向民”原则的提出,必将大大促进屈原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效率,为屈原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改革带来新的契机。
来源:屈原法院
责任编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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