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一直是备受人们关注的事情。9月14日,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走进新胜社区公开审理了一起行政侵权纠纷案。
原告易老和唐老夫妇状告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将其房屋产权证未经两人同意签发给第三人易某(系两夫妇之子),并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签发的所有权为第三人易某的房屋产权证。
最后本案经岳阳楼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协调。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当庭表示同意为易老夫妇改办房屋产权证。
对行政案件的正确处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关系到社会的公正与稳定,也关系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秩序。本案对广大人民群众有效地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