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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奋发有为 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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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9-16 10:27:49 打印 字号: | |
  2008年底,“任务重、压力大啊!”面对着初步整理出来的3066件执行积案,平江法院执行局长童愿坚感到责任重大。

  2010年8月,获得“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的童愿坚再次表示:“我们的执行工作很有成效,近三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955件,执结1939件,执结率达99.18%;3066件执行积案中有财产可供执行的654件积案全部执结,执行兑现总标的为1.37亿元,我们走出了一条有效的执行路子。”

  在总结分析以往经验和平江执行现状的基础上,平江法院提出了“求支持,健机制,建网络,强保障”的执行工作思路。

  借全国清理执行积案东风,2008年底,平江法院主动邀请了县委、人大、政协领导听取执行工作专题汇报,求得对执行工作的重视。会后,县委下发专门文件,正式确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部门参与、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大格局”,成立了由县纪委、组织部、监察局、政法委、法院、信访局组成的执行案件督办室,并将执行工作纳入全县综合治理考核内容。督办室成立以来,共督办执行案件171件。欧阳萌胜申请执行城关镇政府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七年未结,督办室下发督办函后不到一星期,4万余元执行款全部兑现。同时,平江法院不断完善执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相互联络与协作,先后召开联席会议二十余次,使涉及法院执行的职能部门达成共识,积极主动配合、支持执行工作,形成部门联动的合力,先后有842件案件通过部门的配合得以顺利执行。

  执行工作大格局、督办机制、执行联席制度的建立,使法院冲破涉政府、涉村、涉法、涉公职人员等案件的阻力,逐步走出了执行工作单打独斗、孤立无援困境。

  平江法院还创立了审执分立不分离制度,即在立案、审判、执行三个环节,都为案件的执行兑现作好准备。发现立案过程中可以采取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案件立即保全与执行。在审判过程中造表登记当事人的职业、住址、财产等情况,为将来的执行兑现打好基础。执行人员遇到困难,承办法官必须配合、参与执行。自08年实行该制度来,执行新收案件每年递减。

  从全县27个乡镇700多个自然村聘请基层的部分人大代表、镇村干部、人民调解员、部分有威望的群众为协助执行员,并对协助执行员颁发聘任证书,进行专门的集中培训。通过协助执行员帮助法院了解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提供执行信息,参与和协助执行,使一大批案件得以执结。

  最近,南江镇吴女士送来一面“农民的贴心人,法律的保护神”的锦旗,并再三向执行法官道谢:“非常感谢,还是你们有办法!”原来她那2003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款,在协助执行员提供财产线索、做调解工作的情况下得以全部执行到位。

  平江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但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法院的肯定,还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原执行局长童愿坚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清积工作先进个人”,并荣获“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光荣称号,执行局副局长方明文被评为“全省法院执行办案能手”。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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