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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法官下乡镇宣讲《人民调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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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 进  发布时间:2010-09-16 10:37:33 打印 字号: | |
  《人民调解法》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2011年1月1日颁布实施,平江法院栗山法庭法官积极进行新颁布《人民调解法》学习研讨,并且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近日,栗山法庭法官前往平江县向家镇司法所,向乡镇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宣传,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深入浅出地阐述了《人民调解法》立法宗旨、意义、作用及其主要内容,同时,对调解过程中形成的比较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措施进行总结,就遇到的问题作出说明、解释,受到了当地人民调解员的赞赏和欢迎。

  近年来,法院系统为缓解民众矛盾,减轻办案压力,大力推行“三调联动”机制,《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是对“三调联动”机制的促进,使“三调联动”机制更好的发挥作用。法官表示:借《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利用“三调联动”机制更好调解基层民众普通矛盾,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来源: 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许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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