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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法院三项措施规范司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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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彭涛  发布时间:2010-09-19 15:59:23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裁判公信力,提升司法审判的质量和效率,今年来,华容法院从庭审程序、裁判标准、文书制作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

  规范庭审程序。认真研究民事诉讼法律关于庭审的相关规定并加以细化,从庭前证据交换到宣判的每一个环节都做了详细要求,提高庭审的规范化。

  统一裁判标准。要求各业务庭及时总结梳理审判经验,归纳整理各种指导性意见,形成法律适用共识,各法官审理时要以此为参考,尽量避免适用法律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规范裁判文书制作。从案号、格式、当事人称谓 、数计的使用方式、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方面对裁判文书的制作作了明确规范,要求提高判决文书的说理性,明确裁判文书的法律依据。同时要列明诉讼保全的财产情况和申请执行的期限,方便当事人及时权益实现。
来源:华容法院
责任编辑: 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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