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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高空作业意外身亡 家属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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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捷  发布时间:2010-09-19 16:13:37 打印 字号: | |
  某品牌太阳能热水器经销商张某某义务为业主胡某某安装热水器PVC管的过程中,不慎意外身亡。近日,华容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被告人胡某某被判赔偿受害人损失95782.35元。

  张某某,系华容县本地人,生前是某品牌太阳能热水器华容地区经销商。2009年5月2日,华容县绿景现代城业主胡某某在张某某处购买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2009年5月3日,张某某将热水器安装完毕后,胡某某付完款。此后的几天胡某某电话要求张某某在太阳能进出水管上套PVC管,并委托张某某代为购买。张某某在替胡某某购买的热水器上安装PVC管的过程中从房顶不慎摔下身亡。

  华容县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在义务帮工过程中疏忽大意,酿成过错,被告人胡某某没有过错,属意外事故,张某某不具有高空作业的专业技术资质,在高空作业中放松警惕,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险措施,忽视自身安全注意义务,应承担较大责任,由被告人胡某某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较为适宜。故本院作出以上判罚。
来源:华容法院
责任编辑: 陈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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