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6日下午,岳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健安一行三人在汨罗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李冯波的陪同下,重点督察、指导汨罗法院在贯彻落实岳阳市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精神的情况,该院在家院领导及各庭室局正职参加了会议。
在听取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聂晴晓的工作汇报后,李健安指出,人民法院是在党的领导下的国家司法机关,是国家审判权的行使者,是人民权力的实践者。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能,是司法机关首要的价值目标,也是人民群众权力发挥的客观要求。
李健安强调,党委和广大老百姓对法院工作最关注的就是司法公正,这是我们工作的生命线,人民法院在依法履行职责中,必须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工作理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调节社会各方面的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李健安要求,各位法官一定要切实履行法院党组的安排,努力实现坚持审判权在法律规范下运行,坚持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培养称职法官行使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