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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法院与时俱进,开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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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10-11 13:51:22 打印 字号: | |
  平江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在县妇联的指导、帮助下,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三中、四中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县妇联及本院的目标任务,结合本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实际,积极发挥妇女干部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审判工作中认真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我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成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机构

院党组非常重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为切实加强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领导,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昌生同志分管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在本院各部门选任三名女干部担任委员,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委员会,专门负责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委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自上而下形成整体活力,确保了我院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健全制度,确保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规范化

由于几千年传统封建意识的影响,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思想在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中还不同程度存在,家庭暴力问题、残害儿童等问题时常发生。维权工作关乎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为了更大限度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有效遏止家庭暴力等案件的发生,2009年,我院专门出台了《平江县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安全保护的暂行规定》,并在本院民一庭设立了“审理涉及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安全保护案件合议庭”,该规定自2009年8月10日实施以来,我院共审理涉家庭暴力案件4起,有效地保护了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便于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我院在本院立案庭信访室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接待处,信访室实行专人负责制,并建立信访案件专门台帐,从而使该类信访案件的接待、立案、转办等工作有序开展。

我院还建立政务公开制度,设立公开服务热线电话,保证随访随接,处理及时。

  三 、深化活动,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1、开展学习培训及“巾帼建功”等活动,提升妇女干部自身素养

  一是注重女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确保全体女同志政治思想健康向上,工作积极主动,从政廉洁自律,发挥女党员在法院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年初,参加院组织的政治业务培训活动,从政治理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培训三个方面全面接受授课辅导,同时积极开展“百万家庭学礼仪”活动,使广大妇女不仅要做廉洁的好法官,优秀的书记员,还要做好贤内助、廉内助。

  二是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评出“五好家庭”、“办案能手”,表彰在家庭和工作中所做出的贡献,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我院共有女同志30人,占全院干警人数的20.14%,其中中层女干部8人,她们在工作中积极起先锋模范作用。苏光辉同志被评为全省优秀女法官,袁芳同志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能手”。她们的模范作用带动了全院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组织女法官、书记员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在工作中切实贯彻执行该法,认真审判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我院充分发挥婚姻家庭案件合议庭的作用,今年以来共审理婚姻家庭案件700余件,挽救濒临破裂的家庭15个,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除依法定罪量刑、公正裁判外,还联合派出所、社区、村组、学校、家庭等多个部门,采取综合矫治教育相结合的措施,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今年以来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

  2、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各项妇女儿童维权活动

  一是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宣教活动。法律武器是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基础,针对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新情况,加大对偏远山区的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宣传力度是法院职责所在。因此,我院利用“三•八”节、“六一”节等纪念日,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等集中性的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律法规结合到宣传工作中。今年以来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份,开展“送法下乡”活动3场次,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4场次,受到了当地妇女群众的欢迎与好评。

  二是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示范活动。在法院民一庭及所在7个法庭分别建立维权点,并定期对范围内的矛盾纠纷隐患进行逐个排查,尽量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我院联同各乡政司法所依法平息了多起有矛盾激化倾向的家庭纠纷案件。

  三是离退休女法官成立“夕阳红普法团”,奉献余热。我院共有离退休女法官5名,她们身体硬朗,精神状态良好,多年审判和调解工作也使她们更善于和人交流,平服化解矛盾。她们自发地组成了“夕阳红普法团”,经常义务为社区居民特别是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是和谐、安宁的家庭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和谐家庭”的建设,妇女是每个家庭构成的重要元素,在社会和家庭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加强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每一位法院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在县妇联的领导关心下,继续深入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开创我院妇女儿童工作的理论创新、体制创新和工作创新的新局面。
来源:平江县法院
责任编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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