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江法庭辖区浯口镇西江村的一对老人仅有一个儿子,其儿子在结婚后一个多月被人杀害。儿媳回娘家之后产下了一遗腹子,孩子健康活泼,这本应是不幸中值得高兴的事情。但丈夫的父母与妻子两家人为争小孩弄到了剑拔弩张的程度。老人直接组织亲族将小孩抢回去,再也不准儿媳妇及其家人见孩子的面。后儿媳及其家人也去老人家要人,但老人始终躲着不见。在万般无奈下,儿媳向法庭提起了两项诉讼,一是主张监护权,要求自己抚养小孩,二是要求老人返还嫁妆。两项请求两个诉讼,其法律关系明确,判决也很好下达。但是,面对老人老年丧子的悲痛、面对众人的同情和双方亲族的同仇敌忾,法庭没有轻易下判。而是不厌其烦地六次上门做工作,甚至在中秋节,两家将要发生械斗之时,法庭干警还租车前往制止。
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该案最终调解结案。老人同意孩子由儿媳抚养,老人在方便的时候可以随时去探望小孩,待其长大读书后可以在假期接小孩回家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