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了,想不到法官也善断家务事!”一对刚被湖南省湘阴法院劝和的小夫妻在调解笔录上签完字后,激动不已。今年以来,湘阴法院对在处理离婚案件中案件中积极探索调解方法,将调解贯穿于整个案件审理过程当中,通过强化诉前调解、庭中调解、案后回访等工作,全力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
一是诉前主动调解。对一些矛盾争议不大有调解基础的离婚案件均在立案阶段主动组织调解,通过诉前调解快速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二是庭中借力调解。尽可能在庭外拓宽解决纠纷的渠道,借助当事人的亲友、基层组织等力量,举社会之力化解当事人间的矛盾纠纷。三是案后跟踪回访。对于一些当事人矛盾争议较大、须案后履行的支付抚养费、行使子女探视权的案件,法官通过电话回访或到当事人家中回访的方式,了解当事人案后履行法律义务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由于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湘阴法院今年元至9月共受理离婚案件435件,已审结411件,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373件,调解结案率达90%以上,受到了当事人及家属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