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婚姻无效应解除 情法结合促息诉
分享到:
作者: 苏建新 贺维  发布时间:2010-10-20 10:18:43 打印 字号: | |
  瓮江镇茶调村的黄某和单某本是一对姨婊兄妹,两人在特定的情况下结为了夫妻。2005年丈夫黄某患脑梗塞致使半身不遂,其妻单某在服侍三个月后因不堪繁重的家务而外出务工,今年10月回来后便向法庭起诉要求与黄某离婚。

  经审理查明,本案本案事实清楚,黄某与单某属无效婚姻关系应判决解除该婚姻关系。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单某不照顾黄某也是于法有据。而且本案原告也明确表示自己没有能力照顾黄某。如强行判决的话,社会舆论肯定有轩然大波,而且黄某当时健康的时候还是为单某付出了的,众人都认为即使单某要走也应该承担扶养义务。社会舆论和法律权威再一次发生碰撞,法庭裁判稍有不慎就会引火烧身。如何在情与法的冲突中找到平衡点,干警们唯有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开导和法律宣传工作,这样做既能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同时还能收到教育和感化当事人的社会效果。瓮江法庭谨慎稳妥的处理了这样一个情与法急剧碰撞的案子,最后单某答应每年负担2000元的护理费用,才化解了这样一场矛盾纠纷。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 苏建新 贺维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