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掠影
岳阳中院设立警示柱
谁“违法审判”谁上“耻辱柱”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0-10-25 11:06:44 打印 字号: | |
  公正廉洁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10月21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法院院史室、廉政室内设立光荣榜与耻辱柱,对公正执法的优秀法官上光荣榜鼓励,对违法审判或不依法从政的工作人员上耻辱柱予以警示。

  据了解,该院设立的光荣榜,又名“功德碑”。凡公平公正执法受到市级年度综合表彰的单位及个人,上榜表扬2年;受到省级部门表彰,上榜表扬3年;受到最高法院、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的上榜表扬4年;受到国家级综合表彰的上榜表扬5年。警示柱,又名“耻辱柱”。对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违法审判或不依法从政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官与干警,上柱记载,予以警示。上柱对象及警示期限:受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的,上柱警示1年;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的,上柱警示2年;受刑事处罚的,上柱警示期限不少于量刑期限,但起点不得少于3年;受无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永久警示。目前,已对2008年以来的1名法官因违法审判钉上耻辱柱。
来源:岳阳中院
责任编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