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若干意见》立足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立意高远、指向明确、切实可行,对建设民本岳阳、和谐岳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结合工作实际,体会到要学习、践行“两个维护”,重在心态上要做到“三心”,行为上要做到“三个保证”。
一、心态上应保持爱民之心、廉洁之心和勇敢坚定之心。
要有爱民之心。人民法官必须对待人民群众有感情,群众在我们心里有多重,我们在群众的心里就有多重。心里要时常装有群众,能设身处地地为群众考虑,要把老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群众生活中的难点当作自己工作的重点,要怀着深切的爱民之心,倾听群众诉求,解决群众疾苦,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切实抓好审判工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环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始终坚持不变的宗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党的宗旨在司法领域的体现。如何在审判工作中践行党的宗旨,就是对人民群众有真感情,只有身怀爱民之心,才能恪守为民之责,用真心真情对待当事人,用真心去感知、用良知去办案,在办理案件中,坚持群众路线,深知老百姓的困难和疾苦,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在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在行动上用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解难题,用真心、真情为老百姓做实事。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群众观点,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办案标准,积极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服务宗旨,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俯首为民,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要有廉洁之心。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在人民群众的心中,公正就是司法,司法就是公正的同义词。人民群众只有在深刻认同司法公正的时候,才会愿意遵守和服从司法的保护、调节和惩处,并自觉尊重和信仰法律,把司法视为保护自身权益的绿色屏障。法官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自觉维护法治的尊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古语云:“公生明,廉生威。”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没有司法廉洁,就必然没有司法公正。法官是正义天平的执掌者,在司法的过程中,司法者的任何不廉洁行为和其他与司法者身份和司法本质不相称的行为,都会对司法的公正构成威胁,使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受到损害。讲操守、重品行、遵法纪、严自律,忍得住辛苦、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顶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自觉抵制和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奢靡豪华等资产阶级思想、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的侵蚀,防止各种形式的腐化堕落和蜕化变质,永葆廉洁本色。
要有勇敢坚定之心。法律好比一架天平,一边是原告,另一边是被告,中间的支架是法官,要公平、公正地处理纠纷,法官必须要有勇敢、无所畏惧的精神和敢于担当的责任心。现在老百姓权利意识觉醒,但许多老百姓特别是基层法院所面对的老百姓普遍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常常提出不符合法律的利益要求,并给办案法官施加压力,要求法官予以满足,这给法官公平、公正处理案件带来很大困难。面对此种情形,法官应理直气壮地根据法律规定来处理案件,合法合理的要求予以支持,不合法合理的要坚决予以回绝,并耐心做好法律释明工作,让其知道哪些有理由,哪些没有理由,对于严重妨碍诉讼秩序的人,要果断坚决地采强制措施,决不能退缩,要树立法院的威胁,维护法律的尊严。
二、行为上要积极做到保证诉讼程序正当合法、保证及时高效、保证学习劲头不放松。
保证诉讼程序正当合法。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程序是运送正义的方式,程序正当要求法院的审判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规定,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处理,确保公正、民主、效率、人权保障、权力制约与监督等价值目标的实现,确保充分参与、裁判中立、程序公正和程序约束。现今,人民群众权利意识逐渐提高,但许多老百姓的文化和法律知识却不高,容易对法官的工作产生误解,认为法官办案不公,因此法官的审判工作必须在公开、合法的基础上进行,具体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公开审理,法院审判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理过程应当向群众公开、向社会公开,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应当公开宣判,杜绝“先定后审”、“暗箱操作”;2、充分参与,要严格按照审判公开的要求,充分保障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权利,倾听当事人表达利益诉求,保证当事人辩论、处分的权利,做好法律释明工作;3、依法回避,法官和书记员办理案件与一方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不能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保证及时高效。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这一法律谚语表明了司法效率对于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性。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可以把一个家庭、一个企业拖跨,最终可能嬴的官司,但公平正义却已大打折扣。公正与效率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法院必须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小的成本投入、最低的资源消耗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正义,节约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具体到办案过程应做到以下几点:1、快立案,凡到法院咨询立案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均应当场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实行预约立案、电话立案、节假日立案等便民立案措施,节省当事人诉讼时间;2、快开庭,立案后,要迅速将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材料送到被告家中,确定开庭时间地点,并通知原告,让双方做好开庭准备工作;3、快调解,坚持“调解优先”的理念,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庭前、庭后各个诉讼阶段,及时、较好地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4、快结案,法官要快速、扎实地办好每一个案件,及时下达调解书或判决书,让当事人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案件处理结果;5、快执行,调解或判决有执行内容的,及时督促被执行人履行,钱到位后迅速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手中,不能拖沓,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以实现。
保证学习劲头不放松,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发展的关键期、矛盾的凸显期,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不断涌现,法官面临的不熟悉、不了解的东西越来越多,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时刻保持强烈的求知欲和进取精神,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其次,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官在认真学习法学理论的同时,要努力掌握审判业务知识,在司法实践中锻炼自己,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再则,要善于将学习和思考、学习与创新相结合。全面提升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出新思路、新举措,促进司法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法官只有不断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以先进司法理念和科学知识武装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才能在学习中寻找化解矛盾纠纷的应对之策、不断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本领,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是我们法院干警的职责所在,也是我们的价值追求,我们应始终怀着一颗爱民之心、廉洁之心、勇敢坚定之心去努力工作,运用正当合法的诉讼程序、及时高效地办好每一个案件,用法律武器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自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