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年多的痛苦煎熬,杨某某终于拿到了医院支付的16万元医疗补偿款。近日,湘阴法院启用“三调联动”机制化解了一起涉防医患纠纷案,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及医患双方的一致好评。
家住湘阴县三塘镇的杨某某因患“原发性甲状腺功能亢进”于2009年3月21日到湘阴某医院住院治疗。根据患者的病情,医院于2009年3月27日对杨某某进行双侧甲状腺大部分切除术。术后2月,患者出现面部浮肿、怕冷等甲状腺功能低下表现,经医院及上级医院多名专家诊治,并按医嘱服药至今,而其甲状腺功能仍需药物维持。杨某某认为她术后出现甲状腺机能低下是院方过错,在找医院索赔未果后,又多次到镇政府、医院、和县政府上访。鉴于此案的复杂程度,承办法官并未机械地就案办案,而是仔细地查阅患者的全部病历,翻阅大量的有关甲状腺疾病的医学专业资料,认真分析案情,并积极启动“三调联动”机制,会同县卫生局、镇政府、村委会负责人及患者亲属多次组织医患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十余次的协调,终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医院当场支付杨某某16万元医疗补偿款。
湘阴法院在处理此类医患纠纷过程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启动“三调联动”调处案件,维护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