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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十佳法官 王伉宗 诚履职扬正气 真抓严管铸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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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11-03 11:43:57 打印 字号: | |
  王伉宗是平江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他有过太多的经历和坎坷,曾是一名上山下乡的知青,又是一名参加自卫还击作战有着10余年戎马生涯的军人,更是一名惩恶扬善、申张正义在司法战线上走过25个春秋的法官。他常说,干好工作是本份,认真履职是责任。他2010年荣获全市 “十佳法官”。

  1985年他从部队转业到平江法院,先后在基层人民法庭、经济审判庭、行装科、政治部、纪检组工作,从书记员到庭室负责人再到院领导,在法院博击了25个春秋,办案数百件,无一件改发。2004年,他接受组织的安排,担任纪检组长这个重要岗位,主管纪检、监察和审判管理工作,这虽是一项专挑刺、得罪人的差事,但作为一名战斗在司法战线的老兵,深知司法是社会正常秩序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为确保队伍清廉司法,干净办案,他凭着对党的忠诚,对事业的执着,尽心、尽责、尽能地努力工作着,适时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起草修订完善一系列廉政问责规章,并为每个干警建立廉政档案。为警醒干警,营造良好的廉洁氛围,创建了“廉政警示防范管理流程”和“廉政文化走廊”,制作了“廉政警语牌”,并为每位干警配发了“廉政警示卡”。

  对队伍中出现的轻微违纪问题和群众举报,他总是本着实事求是、公正客观、教育从严、保护为主的原则,既不姑息迁就,又能客观公正处理。2004年,他刚接任纪检组长,就有一案件代理人反映一退线老审判员有违法审判嫌疑。经查实,这位审判员擅自更改判决主文,致使该案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没有承担连带责任,造成该案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及时保护的不良后果。在处理期间,这位审判员找到他,要他看在老朋友、老同事,又是一个地方人的份上,抬抬手,不予追究算了。他并没有因此而姑息迁就,在讲明利弊关系,进行思想沟通后,及时向党组提出了行政警告处分的处理意见。最终得到了他的理解和支持,举报人感到满意。

  近五年来,他受理各类违纪举报16起,经查实有轻微违纪的五起案件。对那些举报不实,但因干警不注意自己的言行,致使公众对法院和法官产生一些合理怀疑的举报信访,也能及时配合上级法院和有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做好解释工作,对事实予以澄清,还干警以清白。

  办事严谨,敬业务实是他一贯的工作作风。从2004年开始他就分管审判管理工作。他严格按照省院要求,认真评查好每一起案件,规范好每一个行为,敢于挑刺揭短,不怕得罪人。刚开始时,法官们对他近乎苛刻的评查挑刺感到不理解,普遍存在抵触情绪。有几个案件出现一些常规错误,有的裁判文书存在错字、别字,有的出现漏判款项,有的笔录遗漏签字,在责令整改时,个别庭室为了图省事,对错别字就随便涂改应付,对遗漏签字的笔录则由书记员代签名字。在复查时,他发现这种情况,都提出了严肃批评,要求对漏错现象必须严格按程序下达补正裁定。大家看到他确实是为规范司法行为而一丝不苟,也就由不理解到理解、由抵触到支持。

  6年来,他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从流程的管理、审限的跟踪、文书的制作、绩效的台帐到案件的评查、统计的分析、案卷的归档等审判管理工作出台了一整套规范性文件。同时,每年他都要戴着老花镜组织评查各类案件四五百件,裁判文书六百余份,巡回庭审观摩10余场。他严谨作风和敬业精神,全院上下对提高司法绩效形成了共识,司法状况和案件质量得到了整体提高,重程序、讲质量、谈规范的良好习惯已经形成。

  严于律己,淡泊名利是他一贯的做人原则。作为纪检组长的他,时时告诫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为,真正做到清廉自守,防微杜渐,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不正之友不交。在他担任行装科长期间,每年审批、支配的资金达几百万元,但从未为自己谋过私利。在担任政工人事干部的日子里也丝毫未从“政治部主任”这个“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位置上为自己谋求过特殊的利益。他曾有过二次提拔的机会,但都主动让贤给青年有为的干部。去年来,他有5篇调研经验材料,7篇新闻信息,分别被中央编译出版社、省高院法院网、市法院网、长江信息报等新闻媒体采用刊发。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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