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汨罗法院弼时法庭成功执行了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为辖区内的乡镇企业收回货款近百万元,使一家濒临破产的企业起死回生。
2010年元月,位于汨罗市黄柏镇的佳佳石材厂在安化县承接一项街道麻石铺设工程,先期垫资近百万元。工程完工后,由于种种原因,发包方一直未支付工程款给佳佳石材厂,而该厂则因货款未及时回笼,无法支付原材料供货商的货款和工人工资,濒于破产边缘,该厂只好向法庭提起诉讼。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到该厂的实际情况,经请示领导后,暂缓收该厂的诉讼费,并于立案当天驱车数百公里赶至安化县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被告方再也坐不住了,主动提出要与原告协商。
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迅速达成庭前调解协议,现已按协议履行到位,法庭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得到了黄柏镇党委政府及广大私营企老板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