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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被他人侵占,经营权人起诉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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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邹方全   发布时间:2010-11-29 15:25:11 打印 字号: | |
  张老汉进城务工二十年,回家才发现责任田被他人侵占栽了果树,经协商未果,诉诸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近日,平江县法院受理了此起土地承包经营权案。

  张老汉是平江县南江镇沙铺村人,1988年到县城打工,家中的两亩责任田交给其兄耕作,后其兄又转给其他数人耕种,但田有时闲置、无人管理。2003年,平江县政府推行推耕还林政策,张某的责任田在规划范围内,村委会领导见张某的责任田无人管理,便口头约定由时任村组长的张某平种植果树。2009年,张老汉从县城回到家中准备重新种田,不料发现自家的责任田被张某平栽了果树。张老汉多次找张某平、村委会协商,要求张某平移走果树或置换耕地,均未达成一致协议。张老汉遂一纸诉状将张某平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张某平辩称:自己在张老汉的耕地上栽种果树是经村委会领导同意的,与张老汉不发生关系,不同意赔偿损失。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平江法院
责任编辑:邹方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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