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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法院:

“无袍法官”调难案 化解矛盾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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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青 肖友良 陈中伟   发布时间:2010-11-29 15:28:09 打印 字号: | |
  在审理案件中,人民陪审员扎根群众、贴近群众的特点,对有些案件的调处能起到无法比拟的作用。近日,湘阴法院在处理一起因打鱼受伤引起的健康权纠纷案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主观能动性,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农历正月初十,家住湘阴县杨林寨乡的刘某与同村的谭某社一起驾船去湘江岳阳段打鱼,当天晚上,刘某不慎滑倒摔在船上,右手被船载发电机的齿轮绞伤,谭某社随即将其送至湘阴县人民医院救治,刘某先后在湘阴县人民医院和杨林寨乡卫生院等地治疗,用去医疗费用1万多元。经岳阳市洞庭司法鉴定所鉴定,刘某的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刘某认为,他是被谭某社和船主谭某加雇来打鱼,与二被告间属于雇佣关系,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84317元。被告方则辩称他们和原告系合伙关系,加之原告某在操作中有过失,他们只应当承担部份赔偿责任。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力促案结事了”的原则,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的对立情绪太大,无法达成统一意见。正当调解工作陷入僵局之时,参与审理该案的人民陪审员刘志雄主动请缨,以县人大代表的身份,分别深入到当事人家中进行背靠背的做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统一的调解协议。

  近年来,湘阴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引导陪审员参与到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主动审阅案件材料、充分发挥陪审员来自民间、熟悉民情的优势,让民意有序地融入司法,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今年元至10月,湘阴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调解案件867件,调解成功率在八成以上,对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来源: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 张青 肖友良 陈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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