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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男子砍伤女友被判刑5年 称"把她砍伤再照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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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中伟 张小弓  发布时间:2010-12-06 10:21:28 打印 字号: | |
    2007年9月,在湖南岳阳打工的李某不幸遭遇车祸,在家休养了8个月。在家养伤期间,女友王某对他的态度开始发生转变,言行之间让李某感到了一股冷漠。

  2008年5月,痊愈后的李某再次外出打工。当年10月,因村里的亲戚去世办丧事,李某回家帮忙。在接送客人的过程中,不幸再次降临,李某所乘坐的车辆发生车祸,导致李某右臂严重受伤,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无法外出打工。与身体受伤相比,女友王荣的态度让李某更加难受。往日的体贴温存没有了,代之以冷嘲热讽。

  久而久之,两人开始吵架,甚至拳脚相向。挨到2009年4月,苦闷不已的李某到长沙一个亲戚开办的工厂里帮忙,心想,也许与王某分开一阵子,两人的关系会有所缓解。期间,因做不得重活,李某每月仅有六七百元的工资,只够自己的花销,这更加引发了王某的不满。

  当年8月,王某的母亲向李某转达了王某要求与他分手的要求,又气又急的李某对着王某的母亲一通大骂,遂即引发一场争吵。一气之下,李某喝下了一瓶农药。

  李某的弟弟及时发现了服毒的哥哥,经过抢救,李某保住了性命。但此举招致了王某的厌烦,分手的决心更加坚定。但李某仍然不愿意放弃,在他的百般哀求下,王某勉强答应到长沙暂住一段日子。刚住了三四天,王某执意要走,面对决绝如此的昔日爱人,一股恨意在李某的心中升起,一个扭曲的想法随之萌发。

  2010年新年前夕,喝了半斤白酒的李某醉醺醺的找到王某,做最后一次挽留但再一次被拒绝。借着酒劲,李某冲进厨房拿起菜刀,疯狂地砍向卧室里的王某……在王某凄厉的“救命”声中,李某害怕了,他丢下菜刀,逃向山中。后经鉴定,王某身受多处刀伤,构成7级伤残。

  事发不久,李某就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面对讯问,李某说出的伤人动机令人唏嘘不已:“我把她砍伤,再照顾她,她就不会和我分开了。”

  12月1日,李某被湘阴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来源: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陈中伟 张小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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