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陈军是岳阳楼区法院城陵矶法庭的一名法官,2007年毕业于湖南理工学院,2010年从华容法院选调至楼区法院。该法官公正执法、清正廉洁、急当事人之所急,为当事人排忧解难,被当事人称为贴心人。现将湖北省松滋市华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写给岳阳中院领导的信附后。希望全市法官向他学习,努力做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树立人民法官公正、廉洁、为民的形象。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
我代表湖北省松滋市华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全体职工感谢您们城陵矶法庭为我们在岳阳市一笔煤炭买卖纠纷案(2010楼民初字第1889号)公正执法、秉公办事、清正廉洁、办事快捷,我们非常满意。
一、特别感谢具体办本案的陈军法官,为我们排忧解难,公正执法,为我们挽回经济损失近二十万元。办案之中为我们节省费用支出上万元。他们一言一行都能体贴我们外地人办事的艰辛。
二、我是湖北人而陈法官总把我当亲人。我多次请他吃饭,他说公务在身没时间,给他送烟送酒,他说我们有严明的纪律和严格规定不能要。办案期间为我们提供了很多方便,让我们少跑路少花钱,陈法官真是我们的贴心人。
三、我们公司在全国各地都有业务往来,也有类似的纠纷,但各种情况都有,有地方保护主义的、有设置障碍的、也有吃、卡要的,而最后是官司赢了输了钱。还没有一例象陈法官这样请客不到,送礼不要的清正廉洁的高尚形象。
四、陈法官一身正气,不怕地方黑恶势力,被告法人代表地方势力大、专横一势、出言不善,但陈法官说话铿锵有力、振振有词、具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
五、从陈法官身上看到了岳阳市法官们的整体水平和综合素质。陈法官说:“他是农民的儿子,我要用手中权力尽力维护法律的尊严,为民伸张正义,秉公办事。”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我们从内心佩服,五体投地。
以上陈法官是岳阳市法官们的一缩影,要是全国的法官都能像岳阳市的法官秉公执法,今后就不会出现冤假错案和不公正的判决,全社会就会更加文明和谐进步。 湖北省松滋市华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二Ο一Ο年十一月二十八日